图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副司长张华平作主旨发言。
张华平指出,近年来,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,引导企业披露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情况和环境治理情况,为市场提供“看得到”“看得全”“看得懂”“看得真”的生态环境信息,切实打通市场主体间、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壁垒,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、经营、投资方式,提升环境绩效,让环保工作突出的企业更好地展现自身,帮助市场更好地选择环境治理表现优秀的合作对象,提升市场公平性,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。
张华平表示,下一步,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持续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,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成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政策工具,成为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张华平指出,跨国企业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在践行ESG理念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中积累了不少经验,后续加强政策交流,共同研究解决披露难点和问题,推进中央改革任务落实落地,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度、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绩效,为包括在华跨国企业在内的重点企业绿色低碳发展、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。
本次圆桌会以“启航新征程 推动绿色发展”为主题,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、中国新闻社主办,中国新闻网承办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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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****** 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(记者 邓媛雯)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《关于调整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》称,从1月8日零时起,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。 通告称,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,现就调整珠澳、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: 一、珠澳方向 (一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自澳门入境人员,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。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。 (二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。 (三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“通关凭证”通关的措施,但生成“通关凭证”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。 二、珠港方向 (一)2023年1月8日零时起,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(跨境学童除外),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,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。 (二)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,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。(完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